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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不可与猪肉同食

2024年03月04日 优品资讯网

虾不可与猪肉同食

猪肉不可配虾。《饮膳正要》:“虾不可与猪肉同食,损精”。

虾有淡水虾、海虾之分。淡水虾(如青虾),性味甘温,功能补肾壮阳,通乳;海虾,性味甘咸温,亦有温肾壮阳,兴奋性机能作用。猪肉助湿热而动火,故二者相配,耗人阴精,元·朱震亨云:“猪肉补气,世俗以为补阴,误矣!唯补阳尔;今之虚损者,不在阳而在阴,以肉补阴是以火济水,盖肉性入胃,便作湿热。”阴虚火旺,忌猪肉与虾配食。

猪肉不可配芜荽。《饮膳正要》:“猪肉不可与芜荽同食,烂人肠”。

芜荽辛温,其性散发,耗气伤神。猪肉滋腻,助湿热而生痰。韩矜曰:“凡肉有补,唯猪肉无补。”一耗气,一无补,故二者配食,于身体有损而无益。芜荽又名香菜,可去腥膻。与羊肉同吃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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