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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职业病便达到多少种法定职业病鉴定流程

2023年08月17日 优品资讯网

法定职业病便达到多少种 法定职业病鉴定流程说明

一、法定职业病便达到多少种

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它包括十类115种:

1.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13种。

2.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11种。

3.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56种。

4.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5种。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3种。

6.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8种。

7.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3种。

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3种。

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8种。

10.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金属烟热等5种。

二、法定职业病预防办法

原始级预防原始级预防的目标是用立法手段,经济政策,改变生活习惯,避免已知增加发病危险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因素,以预防某一种疾病,如已知吸烟导致多种慢性病和加剧职业病(尘肺),则用改变国家经济政策,禁止青少年吸烟,创建无烟学校,工厂等预防策略,对职业性病伤的预防,公布劳动法,制订职业病防治条例(如上海市于1996年1月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通过)等法令。

第一级预防又称病因预防,是从根本上杜绝危害因素对人的作用,即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合理应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以减少工人接触的机会和程度,对化学和物理因素,国家制订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1979,1983-1989及1989年后分别公布的),应作为共同遵守的接触限值或"防线"和预防措施的准则,这在职业病预防方面,常起到有效的作用,对人群中处于高危的个体,可依据职业禁忌证进行检查,凡有该职业禁忌证者,不得参加该工作。

第二级预防又称发病预防,是早期检测人体受到职业危害因素所致的疾病,第一级预防措施虽然是理想的方法,但实现时所需费用较大,有时效果不理想,仍然可致病,所以第二级预防成为必需的措施,其主要手段是定期进行环境中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对接触者的定期体格检查,以早期发现病损而予及时预防,此外,还有长期病假或外伤后复工前的检查及退休前的检查

三、法定职业病的病因分析

(一)环境因素

1.物理因素对人体产生生物物理作用;也可因机械压迫和血管内空气栓塞而引起组织病理变化,如减压病。

2.化学因素在生产中接触到的原料,中间产物,成品和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渣等,凡少量即对人有毒性的,都称为毒物,毒物以粉尘,烟尘,雾,蒸气或气体的形态散布于车间空气中,主要经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体内,其危害程度与毒物的挥发性,溶解性和固态物的颗粒大小等因素有关。毒物污染皮肤后,按其理化特性和毒性,有的起腐蚀或刺激作用,有的起过敏性反应,有些脂溶性毒物对局部皮肤虽无明显损害,但可经皮肤吸收,引起全身中毒。生产中毒物经消化道进入人体而引起中毒者较为少见,常由于毒物污染食品或吸烟等所致。从车间排出的废气,废水和废渣中的毒物,虽不直接使工人患职业病,但能损害居民健康,影响生态,危害也大。

3.生物因素生产原料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致病微生物或寄生虫,如炭疽杆菌,真菌孢子(吸入霉草粉尘所致的外源性过敏性肺泡炎),森林脑炎病毒等。

(二)社会经济因素

国民生产总值(GNP),财富分配,文化教育水平,生态环境和劳动立法,医疗卫生制度,都可影响职业人群的健康,如生产管理水平低,设备简陋,需要更多体力工作,或生产布局不合理,导致无效劳动,或骨骼肌肉的损伤性疾病。

(三)生活方式

与职业有关的生活方式有工作节奏的变动,工作过度紧张,换班和夜班工作,缺乏体育锻炼,吸烟或无节制地饮酒等,生活方式常与本人的心理状态有关,如个人漠视健康和预防的观念,则无视安全规范和自我保健。

四、法定职业病鉴定流程

审核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

组织鉴定

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鉴定书必须由所有参加鉴定的成员共同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异议处理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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